隨著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的不斷深入,世界范圍內參與行為主體日益多元,其中以非政府組織(NGO)為代表的非國家行為體,具有將不同層次行為體連接在一起的廣泛網絡、專業的科學知識、與公眾及媒體間緊密聯系等“軟實力”優勢,在全球氣候治理進程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影響和輻射力甚至已在某些方面超過了許多國家以及國際政府間組織。
2019年,我會受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委托,圍繞“NGO在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中的影響力”主題,對多家本土NGO、在華國際NGO及其合作伙伴進行了調研,組織清華大學等多家高校科研機構、對外交流與合作中心等多家部屬單位專家和多家NGO組織人員進行廣泛研討,就國際社會期待我國在全球氣候治理領域發揮更重要作用的背景下,就如何發揮我國NGO在氣候變化領域的積極作用、促進我國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做了具體研究,并形成《關于發揮NGO積極作用促進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的建議》報送至生態環境部。